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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房产证要经过哪些程序?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 次] 日期:2008-2-29
购房者验收收楼并交清有关款项后,,可委托开发公司代办产权过户的手续,购房者不必亲往,,所要做的是提供购房合同一份,购房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另外购房者还需要在产权登记表、买卖契约上签名盖章,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办理产权过户及领取房地产的手续,一般是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及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这些手续一般是由开发公司代购房者办理,办理房产证主要经过下列程序:
(1)确权
开发公司凭报批及验收文件,如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开工证、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确立整栋房屋的产权,由登记部门发出该楼的权属证明书。房屋所在地测绘所根据上述资料实地测绘并绘制管理图。
(2)过户
开发公司持权属证明书,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及该楼内各单位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到交易部门办理每户的过户手续。 (3)发证
房地产登记部门根据房地产交易部门的鉴证发出房地产证,再由开发公司发到每户购房者手里。 开发公司新开发的商品房进行产权登记,属于新建登记类型。按照建设部的规定,新建房屋应在竣工后3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对办证期限,不少地方都有明确规定,如广东省规定,申请人的有关文件齐备,申请确认权属的必须在60天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广州市承诺在1个月内完成房地产的登记必证工作;对申请房地产转移、转让或变更登记的,必须在30天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对申请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的,必须在15天内完登记发证工作。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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