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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决(拍卖)

【字体: 】 [阅读: 次] 日期:2006-1-17

一、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2、民事裁决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4、产权转移证明书

5、拍卖成交确认书

6、拍卖成交发票

7、估价答复书(法院或拍卖行提供)

8、公告(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以茂名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登记发证办公室或法院登报声明作废为准)

9、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承诺期限

十五个工作日

三、办事须知

以上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联系电话 2867138 2867716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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