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购房者权益可依据的法律、法规-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 次] 日期:2006-1-18
保障购房者权益可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①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②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务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③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④此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其商品或者接受其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⑤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2)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规定得更具体细致。该办法规定:
①建设工程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定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②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的保修期为1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保修期为3个月,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的保修期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的上下水管线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期为1年。施工单位在接到保修通知书之日起,必须在2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
③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人身、缺陷工程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侵害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赔偿。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45条的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期限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失起计算。
此外,购房者还可利用国家《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欺诈消费行为处罚办法》等法规,来维护自身权益。
